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公开

余姚市三达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无纺布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21



余姚市三达塑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无纺布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无纺布纺丝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余姚市三达塑料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要:宁波市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园区A区,中心坐标为:经度120.966827°,纬度30.137531°。利用已建厂房实施生产,技改后企业将拥有年加工2.5万吨无纺布纺丝的生产能力,本次不新增征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项目属于工业类项目,且本次利用已建厂房实施生产,施工期仅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有熔融废气、热媒废气、纺丝油剂废气、真空煅烧炉烟尘、泡料粉尘。


2)废水:生产废水(空调喷淋废水、浸油槽清洁废水、喷淋塔废水、地面清洁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来自配套设备噪声及废气处理风机噪声。


4)固体废弃物:主要废丝、废包装桶、含油抹布、真空煅烧炉炉渣、废活性炭、废油、污泥及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积极做好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污染物名称

处理方式及排放去向

处理效果

废气

熔融废气

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

热媒废气

经车间通排风设备排出车间

纺丝油剂废气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真空煅烧炉烟尘

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泡料粉尘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产废水

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完成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生活废水

经现有化粪池处理达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

机械噪声

注意设备选型及安装;安装减震装置;重视车间布置;加强设备维修及保养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废丝

经泡料机处理后回用与生产

资源化

废包装桶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害化

废活性炭

废油

污泥

真空煅烧炉炉渣

委托相关单位处置

含油抹布

与生活垃圾混合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浙江省限制和淘汰制造业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但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将会对所在区域带来一定的不利环境影响。因此在项目设计、施工过程中以及建成运营阶段,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执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把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也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余姚市三达塑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平 电话:0574-58223997


单位所在地:余姚市黄家埠镇工业园区      邮编:31546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位名称:余姚市青峰环境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红辉  电话:0574-87050907


单位所在地: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世南西路100    邮编:315464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余姚分局   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138


电话:0574-62727825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的建设是否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您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该项目总体所持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的形式:(1)在当地街道、行政村等公示栏张贴公告、公示;(2)网上公示(详见环评机构网站);(3)浙江工人日报登报。公众也可通过直接来电或发送信函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721日至202083日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余姚市三达塑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0 7 21



Produced By 希品网络